中聯公司2015年第1次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培訓目的 | 通過對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法律、法規、公司制度以及中石化HSE培訓,強化公司對項目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風險。 |
培訓對象 | 各項目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 |
培訓時間 | 2015年3月20日9:30—12:00. |
培訓地點 | 中聯公司會議室 |
培訓主要內容 |
|
主持人 | 何卓璋 |
主講人 | 李成部長、秦世軍(李成主講HSE培訓內容,即第3項內容;秦世軍主講培訓內容中第1、2項內容。) |
培訓安排 | |
9:30-10:00 | 培訓內容中第1部分 |
10:00-10:30 | 培訓內容中第2部分 |
10:30-11:00 | 培訓內容中第3部分 |
11:00-11:40 | 受訓全體人員考試 |
11:40-12:00 | 簽訂《中聯公司安全承諾書》 |
“三級安全教育”是企業必須堅持的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其包括公司級(公司對項目部)一級安全教育、項目部級二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今天,我向大家進行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主講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中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 法律、法規內容:
1、《建筑法》:
-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 本法確立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目的在于提過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教育,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
- 本法確立了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上級管理部門或建筑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的制度;
- 本法確立了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事故發生時應先采取緊急措施減少損失并及報告;事故處理必須作到“四不放過”原則(原因未查明、職工和責任人未教育、隱患未整改、責任人未處理均不放過);
- 本法確立了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2、《安全生產法》
-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 第四十六條 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 第四十七條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第二十四條 部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偘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 第二十七條 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 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
-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 第三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 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保險傷害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 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 第三十條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規定處以罰款;
- 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 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 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5、《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第五條:對于從事高空作業的職工,必須進行身體檢查。
6、《勞動法》
6、《勞動法》
-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6、《合同法》規定了公民的權力和義務;新的〈環境保護法〉于2015年1月1日執行。此兩部法律請大家自行學習。
6、《合同法》規定了公民的權力和義務;新的〈環境保護法〉于2015年1月1日執行。此兩部法律請大家自行學習。
- 中聯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2.《安全例會制度》;
3.《施工場所安全檢查、檢驗儀器、工具配備管理制度》;
4.《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及企業勞動防護用具采購、使用、檢查、維修、報廢等制度》;
5.《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牌使用管理制度》;
6.《重大危險源公示告知制度》;
7.《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9.《安全生產操作規程》。